提到遵义这个城市,人们都会引用《尚书》“无偏无陂,遵王之义”这句话来解释其名之由来。然而此句中“陂”字发音,历来却是众说纷纭,本文拟就此作初步探讨。
一、“无偏无陂,遵王之义”之“陂”最初为“颇”
“无偏无陂,遵王之义”出自《尚书·洪范》,在最初的版本中,写作“无偏无颇,遵王之义”,意即遵循先王之正义以治民。“颇”属歌韵平声pō,音坡,《玉篇》释义为“不平也,偏也”。孔安国《尚书注疏》:“旧本作颇,音普多反。‘无陂’《史记》作‘无颇’(臣召南),按经文本作‘无偏无颇’。”
《史记·宋微子世家》述此书,将“无偏无颇”写作“毋偏毋颇”。《吕氏春秋》引此书,也写作“无偏无党,王道荡荡;无偏无颇,遵王之义;无或作好,遵王之道;无或作恶,遵王之路……”所引处之“颇”字,两书至今没有变化。东汉王符《潜夫论》亦有“王法公也,无偏无颇”句。
清代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释“颇”云:“颇,头偏也。引伸为凡偏之称。《洪范》曰:‘无偏无颇,遵王之义”。’人部曰:‘偏者、颇也。’以颇引伸之义释偏也。”指出偏、颇为同义连用。“偏颇”一词亦沿用至今,音与义没有变化。



二、唐代改《尚书·洪范》中“无颇”为“无陂”
然则“无偏无颇,遵王之义”是什么时候变为“无偏无陂,遵王之义”的呢?唐代孙逖《改尚书洪范无颇字为陂字敕》中记载:
唐玄宗“读《尚书·洪范》,至‘无偏无颇,遵王之义’,三复兹句,常有所疑。据其下文,并皆协韵,唯‘颇’一字,实则不伦”。于是他推想“《周易·泰卦》中:‘无平不陂’,《释文》云:‘陂字亦有颇音。’陂之与颇,训诂无别,为陂则文亦会意,为颇则声不成”,认为“《尚书·洪范》‘无偏无颇’字,宜改为‘陂’。”
欧阳修《新唐书》亦载:“开元十四年,玄宗以《洪范》‘无偏无颇’声不协,诏改为‘无偏无陂’。天宝三载,又诏集贤学士卫包改古文从今文。”
“陂”是个多音字,分属不同韵部。在支韵时读为bēi,如陂塘,《说文》阪也。一曰池也;或pí,如黄陂(Huángpí)县。在歌韵时读为pō,如陂陁,不平。在寘韵时读为去声bì,《正韵》:“不平曰险,不正曰陂。”其中,bì这一读音《现代汉语词典》未收录。
唐玄宗在诵读先贤之训时,觉后三句朗朗上口,音韵和谐,唯第一句不叶(协)韵,认为如果换成“陂”bì就叶韵了。
叶韵说在唐宋时期颇为盛行,如朱熹在《诗集传》中,以宋代语音读《诗经》,对诗中不押韵之字,均改音以叶韵,甚而同一首诗同一个字出现两个毫无出处的不同读音,以致为后世学者所诟病。
三、“颇”与“义”是否协韵?
唐玄宗将“无偏无颇”的“颇”字改为“陂”,乃是为了与“遵王之义”之“义”协韵。但其实当初的“颇”并非与“义”不押韵,因“遵王之义”的“义”最初也不读作“义”,而是读作“俄”,与“颇”属同一个韵部。《韵补》:“古义字皆音俄,周官注亦音俄,故古文尚书本作‘無偏無頗,遵王之义’,以叶俄音。”
明末顾炎武《亭林文集》中《答李子德书》一文也指出,唐玄宗将《尚书洪范》‘无偏无颇’字改为陂,是“不知古人之读义为我,而颇之未尝误也”。顾炎武随之举例分析,以《易象传》“鼎耳革,失其义也;覆公,信如何也”,《礼记表记》“仁者,右也;道者,左也;仁者,人也;道者,义也”,来证明“义”字本读为“我”(俄),故与左字、何字、颇字协韵。
而早在南宋著名学者王应麟考订评论经史百家、历代名物制度的札记《困学纪闻》中即载宋徽宗“宣和六年诏:《洪范》复旧文为‘颇’”,可见宋人已发现了唐玄宗的误改并作了纠正。故此,段玉裁认为“古借陂为颇”,唐玄宗“诏改为陂,一若古无作陂者,不学而作聪之过也。陂、义古皆在歌戈部,则又不知古音之过耳”。此语亦颇值商榷。
四、“无偏无陂,遵王之义”可恢复为“无偏无颇,遵王之义”
明代音韵学家陈第在《毛诗古音考》自序中分析古诗不押韵的原因云:“盖时有古今,地有南北,字有更革,音有转移,亦势所必至。”古今字音本就有变化,古代押韵的字到今天不押韵极为正常,不必为了押韵而改字改音。
就“无偏无颇,遵王之义”一句来说,“遵义”这个词作为地名,其读音已经固定下来,“义”字固然不必再读古音“俄”来协“颇”韵,而“颇”也不必改为“陂”这样一个多音多义且较为生僻之字来引起误读误解,仍写、读为“颇”这个音义都没有变化的字更恰当。虽然不协韵,但实际上《洪范》中后面的两句“无党无偏,王道平平;无反无侧,王道正直”按今音读本就已经不协韵了,也不可能都按古音将“平平”按先韵平声读作“piánpián” (婢绵反,音?),将“侧”“直”读为职韵入声。《洪范》本就是一篇散文而非韵文,这几句虽然曾经押韵,但按今音来读不押韵也无伤大雅。
综上所述,“无偏无陂,遵王之义”应恢复为“无偏无颇,遵王之义”,易读易解。(唐燕飞)